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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的士司機林過雲多在雨夜犯案,因而得到雨夜屠夫的稱號。他先後殺害四名夜歸女性,將屍體帶返家中強...,更肢解受害人作標本,將性器官放入雪 櫃保存。每次作案後,他均會為已肢解的人體殘肢拍照。於一次沖曬照片時,被沖曬店員工發現後報警,始將案件揭發。

 

該起案件被民間列為

香港十大奇案

(圖片翻攝自:http://51qu.me/5154.html  下同

林過雲(1955年-),他在犯案前為一名夜班的士司機,而案件中受害者均為女性。犯案時多為下雨的晚上,他以的士把目標接載到僻靜地方,然後迷暈殺害,進行姦屍並把屍體的性器官部份肢解作為標本,並放在位於土瓜灣貴州街的寓所。林過雲涉嫌於1982年2月至7月間殺了4名女子,每一次作案後,他均 會為已肢解的人體殘肢拍照。於一次沖曬照片時,無意中被沖曬店員工發現相有可疑報警,始將案件揭發。,林過雲也成為香港最著名的變態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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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過雲

先是將自己當成「替天行道」的救世主,帶著憤怒殺人,原本扭曲的心理在殺人後無限放大,變得不能自拔,成了「癮」,於是慘案接踵而至……

殺人狂特徵一——眼睛常帶較多血絲:

    眾所周知,眼睛是心靈的窗戶,在中華傳統相學中,眼睛是判斷個人性格、心態的標準之一。如果眼珠常帶有較多的血絲,在面相學中稱為「赤絲貫瞳神」,這類朋友一般屬於脾氣大、易動怒、不理智的類型, 容易因一句話、一點小摩擦便性格大燥,十分不善於控制自身情緒。這種人士在接觸時應自我儘量低調,更不可發生口舌之爭的摩擦事件,否則容易受到人身攻擊。

特徵二——面部橫肉、青筋多:
    所謂 「橫肉」是指一般人看上去與自身其他方面相比不協調的贅肉稱之為「橫肉」,往往橫肉有表面膚質粗糙坑窪,與面部其他區域明顯不協調,有發烏暗淡的特徵。而「青筋」是指面部有筋脈或血管明顯突出並數量較多,分佈混砸。有這兩方面特徵的人士通常性格十分暴躁,容易莫名其妙的動怒發威,在內心深處具有「霸王」特 徵,並通常身強力壯虎背熊腰,如發生爭執矛盾,容易不問青紅皂白而大打出手。與這類朋友接觸,首先應儘量不可逞強,其次應避免與他一同喝酒,以防因酗酒失控而傷及自身。

征三——眉毛短,眉骨凸: 
    所 謂「眉毛短」通常是指眉毛的長度明顯短於眼睛的長度,而「眉骨凸」是指從側面觀察眉毛有明顯的凸出現象。有這一特徵的朋友往往屬於性格上十分剛強,不容易被困難擊倒的類型,但也正因為這樣,在性格中往往夾帶一些霸道專橫之氣,如果有人稍不合其意,便容易性格上出現暴躁、剛硬的情況,與這種人士相接觸工作, 首先自身不可太過有主見,在和他處事中應儘量聽從其主張,避免「以死進諫」,這樣往往容易使他心生報復的心理,對於自身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特徵四——語音發粗發破: 
    語 音是指說話時所發出的聲音,而語音發粗發破是指在對話是語音音質發粗沙啞,如敲破鐘一般聲音斷裂混雜。有語音發粗發破的人士在內心底處中通常就有好鬥的性格,如果有外人招惹他時,其性格便會爆發出來,通常以打架這種直接暴力形式解決問題,不易因他人的勸阻所消火。因此,與這類人相接觸時,首先切忌不可招惹 對方,其次如果發生矛盾時應儘量「服軟」,避免進一步激怒他而傷及自身。

特徵五——偏坐斜視,面露烏色: 
    這 一條特徵是從行為和氣色上觀察判別是否有暴力傾向的方法。所謂「偏坐斜視」是指通常坐立時身體歪斜,斜坐對人,在與人交談時常有不屑一顧的斜視。而「面露烏色」是指從氣色上看,該人氣色發焦黑色,無光澤。這類朋友往往屬於十分自大並有喜好以武力解決問題的人士,如果不能聽從他意,便容易召集人手以武力解 決,因此與這種人相接觸時,自己應儘量謙和,讓對方感覺到自己是屬於「以和為貴」的類型,對於跟他有關的事情,最好避免接觸,以防有連帶的危險。

1982年香港碎屍案據說一直是香港十大奇案「榜首」,可見其「重口」程度。現實這年的2月11日,香港警方在沙田城門河,發現一顆女性人頭及一雙女子手臂。一宗極度凶殘的人體肢解案開始曝光,並迅速得到大家的關注。如果不是幾個月後的「詭異」彩照,幾宗碎屍案不會和的士司機林過雲聯想到一起。1982年8月18日,灣仔一間照相館職員代客沖照片時,發現一些恐怖肢解的彩照,於是暗中報警。警方看過後認為確有可疑,遂暗中監視及跟蹤,拘捕了前來取相的男子,27歲的出租車司機林過雲。

警方在林過雲家搜出四十套錄影。其中有三套拍攝的是林過雲對女性死者屍奸,及肢解屍體的情況;又搜出女性性器官標本及女死者裸體特寫照片;還有殺人工具及攝影機。其後林過雲又帶警方人員到銅鑼灣大坑山坡草叢中,挖出兩具女性屍體。案件於1983年3月3日起開審,經過二十日的審訊。4月8日,由七名男性組成的陪審團一致通過,林過雲四項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絞刑。當法官宣佈判決結果時,林過雲鎮定如常,沒有顯露半點驚訝的神色。

林過雲甚至在供詞中表示,他想讓這批女性器官的照片成為歷史圖片,想讓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拍的照片。他說:「我每逢做大事,都要記錄下來,這個是我的習慣!」林過雲自稱,肢解女屍及姦屍是因為他對解剖學有濃厚興趣,以及有極強的好奇心。可見其「強大」的心理承受能力。但由於自1966年11月16日後,香港再沒有執行過死刑,因此,至1984年8月,港督會同行政局赦免林過雲死刑,改判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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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屠夫林過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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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過雲被押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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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過雲解抵高院,仍是左手掩面,只露雙眼。1983/04/08星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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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攝影記者圍堵法庭大門,爭取有利位置,拍攝林過雲的照片。1983/04/09 星島日報

「憤怒」的開始

林過雲殺的第一人是陳鳳蘭,任職舞女。案發當日,陳鳳蘭於凌晨4時收工後與朋友飲酒,酒後在尖沙咀地區搭乘林過雲駕駛的出租車。據說當時受害者喝了酒,不是特別清晰,上了車後就睡著了,連林過雲中途下過車都不知道。當時林過雲就是想著這個女人討厭,讓他無名憎厭。於是用電線將陳鳳蘭勒死,並將屍體帶 回家中姦屍。隨後他想著怎樣擺放屍體,才可以用相機拍出外國人體雜誌的性器官鏡頭。

錄像後,第二天林過雲從陳鳳蘭的錢包裡取出五百塊錢,到街上買了個電鋸,然後將陳鳳蘭支解成七塊,把他想要的部位割下來儲存下來。然後把截肢用報紙包好放入膠袋內,於該晚上班時將肢體棄於城門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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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屍案被告林過雲住宅間隔圖。星島晚報1983/04/11

殺人上癮

第一次殺人成功後,林過雲就開始想著還有下次,這件事讓他著迷。他甚至開始購進更多和更好的攝影器材參看人體解剖的書籍和模型又買了兩副手扣並將電線和一把利刀用紙袋包好藏在車上為第二次行動作好充份的準備。直到四個月後,也就是5月29日,他遇到了第二個受害者。

第二名受害者陳雲潔,任職收銀員,31歲。於5月29日凌晨5時20分下班,大雨中乘搭林過雲駕駛的出租車士回家。林過雲在途中停車,用手銬銬住陳雲潔,再用電線勒死。

第三名受害者梁秀雲,任職清潔工,29歲。於6月17日凌晨4時下班,不久遇害。

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學生,17歲。她於7月2日在尖沙咀參加謝師宴,晚上11時在酒店門外等候出租車時,上了林過雲所駕駛的出租車。林過雲說,梁惠心是與他相處最久的死者。他殺死對方之前,逼她戴上手銬,與她在出租車內交談了很久,內容都是有關學校、前途、家庭、宗教、靈魂等等。但是,最後林過雲 還是選擇用電線勒死她,然後將她的屍體帶回去姦屍,再進行肢解。(ps:在庭審時,這是唯一的一位讓林過雲有過悔恨之心的,他表示自己也不明為什麼要殺她,在陳訴的過程中,他甚至數度落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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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過雲獄中近照

「雨夜屠夫」的悲哀

由于于林過雲犯案時多為下雨的晚上,所以被冠以「雨夜屠夫」的稱號。他不光將受害人的屍體帶回家中強姦,肢解受害人做標本並拍照,還將性器官放入雪櫃中保存。這種作案手段太惡劣了,好似不是正常人所為。其實林過雲被抓後,五名精神科醫生為林過雲做了多項心理測驗、智商測驗及記憶測驗,還為他做了腦電 波圖。作出深入評估後,有三位認為他並無精神病,犯案只為滿足他不正常的性需求。

要知道林過雲童年非常不幸,與家人關係冷漠,自認為人生比較坎坷。他的父親有三個太太,父親對他的管教嚴厲,時常對林過雲拳打腳踢。有一次更因為林過雲吃飯前沒跟其他家人說吃飯兩字,而打了他一記耳光,將他撞向牆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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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屍案被告林過雲(左)及其父林渭樂(右)。星島晚報1983/04/11

「仇恨」的種子在這個時候就埋藏下來。他第一次殺人選擇舞女,極有可能是因為這個時候他被父親家暴,沒有哪個「媽媽」站出來幫他說話,甚至是冷眼旁觀,這就導致林過雲將對父親的怨恨轉嫁至周圍的女性身上,覺得她們是「不忠的壞女人」,以此形成日後扭曲的價值觀。童年的受虐讓林過雲成了施虐者。由於與 家人關係的疏離,更造就了他沉默扭曲的心理。因為童年得不到關懷,讓他將各種鬱悶,不平衡,叛逆的思想隱藏,這些情緒擠壓在心裡,一旦超越其能夠承受的「臨界點」,他就會用及其變態的方式來釋放這種「負能量」,直到獲得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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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中的林過雲

相關資料:

五名精神科醫生為他作出深入評估後,有三位認為他並無精神病,犯案只為滿足不正常的性需求。不過,林過雲對不同的專家供詞有出入,有專家認為他智商甚高,有故意說謊誤導專家之嫌。

1) 家庭環境是否影響一個人人格特性?

2) 關係疏離是否影響一個人?

3) 童年受虐令他永遠留下陰影, 是否足以影響到殺害他人?

4) 雨夜屠夫林過雲殺害3名歡場女子是替天行道, 是否人格異常? **個人意見 ->藉口

5) 很多人也知道, 即使馴養的動物嘗試到殺/傷人的滋味後 , 往往狂性畢露.. 不要忘記人類也是動物的一種。

6) 殺人誘因: 林過雲殺害第一名歡場女子是因為被她激怒。

7) 孤獨與人際關係疏離, 缺少道德束縛, 喜歡自學閱讀, 故而令專家認為他智商甚高。

我另外注意的是他爸爸對子女的管教嚴厲,時常對林過雲拳打腳踢。

a) 根據行為研究: 一個曾受虐待的人, 對施於他人的虐待和傷害, 是會更容易接受。

b) 雖然曾為他做腦電波圖, 但虐打是否令他曾經有腦傷?腦傷, 不容忽視, 很多凶殘多重殺人者腦部也曾受過損害。

有專家對林過雲的罪行作結論時表示,林過雲是一個備受剝削的人。而事實上,林過雲的童年非常不快;他生長在一個複雜的家庭,父親有三個太太;童年的時候,曾經在婆羅乃生活過。根據他生母所講,林過雲與他爸爸的關係童年時開始已經很差,他爸爸對子女的管教嚴厲,時常對林過雲拳打腳踢。有一次更因為林過 雲食飯前無跟其他家人說「食飯」兩字,而打了他一記耳光,將他撞向牆壁。直至成長之後,林過雲與家人關係疏離。雖然住在同一屋下,但是他經常逗留於房間內,不與家人一起進膳,亦不與家人交談。不過,他爸爸在作供時表示,不認同自己管教過嚴,只是林過雲的性格太反叛。又覺得社會應該要負上責任!

關於雨夜屠夫林過雲詭異軼聞

林過雲入獄之後,一直都表現都好冷靜,好少出聲,而且對過去做過的事從來無表示過一點悔意,懲教處職員亦都好怕同他接觸,好多人都不約而同感覺到,他身邊有一陣好重的陰氣,令人卻步。

有一次,懲教處人員帶他去空地上放風,讓他自由活動.由於他屬於危險犯,所以成個過程,都會被嚴密監視住,當時一位懲教處主任,竟然透過閉路電視, 見到有四個半透明狀人影,一直跟著林過雲的身邊飄來飄去,人影就跟住在背後,一步都不離開.而最令人心寒的四個身影都支離破碎,手腳同身體好似隨時會分 開,只能勉強合在一起。

有傳說話,四個被害的冤魂,因為死不甘心,所以一直纏繞住他,等候機會報仇,但因為林過雲身上殺氣太大,所以冤魂無法子埋他身,有傳林過雲近年行為,有向好的轉變,他是真心悔改,還是另有所謀,就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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